29 April 2012

孩子性格逆反怎么办?

http://www.kanzhongguo.com/news/12/04/28/449770.html


逆反心理是一种固执偏激的思维习惯,它使孩子不但无法客观地、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反而会采取错误的方法和途径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如果逆反心理经常地、反复地出现,就会构成一种狭隘的心理定式,无论何时何地都与常理背道而驰。逆反心理是一种消极的心理品质,不但对孩子的学习是非常有害的,而且对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追根溯源
逆反心理是指孩子为了维护“自尊”而对爸爸妈妈或老师的要求采取相反的态度的一种心理状态。前苏联心理学家普拉图诺夫在《趣味心理学》一书的前言中,特意提醒读者“请勿先阅读第八章第五节的故事”,大多数读者却采取了与告诫相反的态度,首先翻阅了第八章的内容。这就叫心理的逆反现象。青少年中常会有“不听话”,与他人尤其是与爸爸妈妈和老师“较劲儿”、“对着干”的现象存在。这种与常理相悖,以反常的心理状态来显示自己“高明”、“非凡”的行为,往往来自于“逆反心理”。
逆反在表现形式上与富有创造性的行为颇有类似之处。因此某些逆反倾向严重的青少年也常对此津津乐道,或在心理上为自己的怪异行为寻求“科学”的根据。然而,逆反心理在本质上是与创造性素质有着根本区别的,它往往是孤陋寡闻、妄自尊大、偏激和头脑简单的产物。
极端的“逆反心理”,会导致青少年产生对人和事多疑、偏执、冷漠、不合群等病态性格,使之信念动摇、理想泯灭、意志衰退、工作消极、学习被动、生活萎靡等。进一步发展,还可能向犯罪心理和病态心理转化。
心理学家认为,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其一,从主观方面来看,青少年到了青春期,思维方式由童年时的形象思维,渐变为以抽象思维为主的多种思维方式。
伴随这些变化的一个特殊转变,是“自我意识”的逐渐清晰和“独立意识”的日益强烈。
他们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处处要体现“自我”的存在。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做小孩儿,处处以成人自居。但是,他们的世界观毕竟尚未成熟,缺乏自我克制和分辨是非的能力。于是,他们会通过和爸爸妈妈“对着干”来体现“自我”,显示自己的“成人感”。
当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无视自己的独立存在,自我表现欲望受到妨碍时,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就对任何事情都倾向于批判态度,产生逆反心理,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来表达自我与外界对立的情感。
其二,从客观方面看,青少年“逆反心理”的产生,也是由于教育不当所造成的。具体表现在:
①教育思想“僵化”。
有的教师或爸爸妈妈不重视教育理论的学习,不研究受教育者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心理学的知识贫乏。他们不了解受教育者,不能掌握教育规律,更没有学会用科学的方法育人。
②教育形式“封闭”。
有的教师或爸爸妈妈坐而论道地进行说教,既无新鲜感,又无针对性,青少年对此没有兴趣。千篇一律的报告,不着边际的谈话,对青少年缺乏吸引力,往往收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③教育方法的“注入式”。
有的教师或爸爸妈妈习惯于把思想教育工作片面地理解为对学生的单纯看管。从“管”字出发,置孩子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单方面地给孩子灌输道理,甚至以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学生施加压力,迫使孩子就范。有的父母和教师定下许多禁令,要求孩子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安排和灌输。这是一种看管型的注入式思想教育,其结果使一部分学生只会按教育者的眼色行事,离开了指示灯就不会走路;而另一部分主张自立、自理、自治的孩子则与爸爸妈妈、教师、同学关系紧张,情绪抵触,甚至对立,产生逆反心理。
④教育内容“单一化”。
对不同层次孩子的行为规范、道德水平、思想深度,应有不同层次的要求,这种思想教育内容的层次要求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有一定的联系。低层次有待于向高层次发展,高层次中又含有低层次的内容,应该是有层次、分阶段、有机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由低向高攀登,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然而目前的教育内容是划一的,用统一的模式把人框起来,从一个起点上进行教育,采用一般化的教育方法,这种“单一化”的教育内容,使教育收效甚微,十分不利于孩子个性、特长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应当使人的聪明才智得到自由充分的发展,而这种按一个模式塑造人的思想教育的做法,则恰恰是违背马克思教育思想的。这不能不说是产生孩子逆反心理的因素之一。
其实,很多孩子都有这样的体会,当成长到十二三岁时,往往产生与爸爸妈妈相抵触的情绪。孩子心里有什么话也不愿向爸爸妈妈说,对于爸爸妈妈的批评和劝导,不像以前那样听话了,甚至产生“不顺从”、“不耐烦”的情绪。
面对孩子的这种“逆反心理”,不少爸爸妈妈和教师情绪急躁,沉不住气,往往采取粗暴的态度和压制的方法。而老师、爸爸妈妈越是恼火地训斥,越会使孩子产生反感情绪,这样不但挽回不了爸爸妈妈、老师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而且会加剧孩子的逆反心理。
榜样魅力
秦晓莉,女,初中一年级学生,在班里担任中队长。秦晓莉的妈妈反映,秦晓莉以前是比较乖巧听话的,学习成绩也一直不错。可是,最近她发现晓莉“越来越不听话”了,“主意多得很”,经常像故意跟爸爸妈妈“对着干”似的,而且倔强得很,不肯认错和服输。
曾经有一件事情令爸爸妈妈伤心不已:晓莉的一位同学过生日,准备邀请几个同学一起到“肯德基”庆贺一番。晓莉的爸爸、妈妈心里不太愿意女儿跟那几位同学交往,认为那几位同学不求上进,而且,一贯节俭的他们也无法接受小孩子采用这种方式过生日,因此坚决不允许晓莉去参加。晓莉则认为妈妈对同学有偏见,说爸爸妈妈“老土”,坚持要去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爸爸、妈妈见女儿不听劝告也很生气,威胁女儿说:“你可以去,不过,去了就别想再进这个家门。”没想到,女儿竟然说:“我就去,我再也不愿意见到你们。”
尽管晓莉最后没有去参加聚会,但她一直在跟爸爸妈妈怄气。晓莉的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不明白平时一贯听话的女儿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
晓莉的妈妈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请教教育专家,从专家那里得知:孩子现在正处于性格逆反期,因此才会有这些表现。专家提醒晓莉的妈妈这时候千万不要用爸爸妈妈的身份压迫孩子屈服,并教给她许多对付逆反孩子的有效措施。回家之后,晓莉的妈妈依法而施,不久,晓莉和爸爸妈妈的关系便有了很大改善。
解决方法
孩子之所以产生逆反心理,处处和爸爸妈妈对着干,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爸爸妈妈不当的教子方式、不当的行为。一旦明白了逆反心理产生之源,爸爸妈妈就应该“正本清源”,以春风化雨般的态度和方式,化解孩子心中的逆反。
有时候,叛逆行为是和年龄有关系的,是孩子成长阶段的“必修课”。孩子有轻微的叛逆行为,爸爸妈妈不用大惊小怪,不要认为孩子是学坏了,而应该像以前一样关怀他、教育他。到了一定阶段(如孩子到了一定年龄时),此种叛逆行为会逐渐消失。
然而一旦孩子逆反的程度超过了正常范围值,则应予以重视,通过剖析原因和巧妙的沟通、引导来消除或缓解孩子这种不正常心理。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应找出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
(1)孩子逆反与家庭的关系
认真分析,你会发现,孩子逆反心理的形成,与家庭有很大的关系:
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一般情况下,孩子并不经常表现得很叛逆,但当孩子讲错了一句话或办错了一件事,爸爸妈妈觉得不满意而对其大声指责或责骂时,孩子心理受到刺激,才大声对抗,或以沉默表示反抗。这样,孩子便会逐渐形成逆反心理。爸爸妈妈以专制的方式管教孩子是行不通的。
②孩子对爸爸妈妈的行为不满。
许多时候,孩子对爸爸妈妈的偏心、言行不一等行为不满意,但又不敢对爸爸妈妈说出来,就以不听从大人的话等方式来发泄他的不满。
③从小养成习惯。
教育孩子要从小时候做起,千万不要认为孩子小而溺爱孩子,使孩子有了错误不改正。孩子长大后,习惯已经养成,再改就晚了。
④家庭关系不和。
如果爸爸妈妈关系紧张,经常吵架,孩子厌恶爸爸妈妈的行为,但又无可奈何,只好逃避。
(2)爸爸妈妈帮助孩子消除逆反心理的方法
要消除孩子的逆反心理,爸爸妈妈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平等沟通。
许多时候,爸爸妈妈要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分析孩子叛逆的原因。
许多爸爸妈妈总觉得自己是对的,孩子应该听爸爸妈妈的。但是,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所以爸爸妈妈应该放下架子,耐心听一听孩子自己的想法,从感情上、从具体事件上与孩子达成一致,做一些适当的让步。
②以身作则。
有些爸爸妈妈对孩子要求严格,但自身行为却很随便,孩子觉得,当爸爸妈妈的自身都没有做到,凭什么要求自己孩子去做?因此不听管教。所以,做爸爸妈妈的应该以身作则。
身教胜于言传,一旦爸爸妈妈行得端、做得正,孩子会受到爸爸妈妈的影响,自然而然地听从爸爸妈妈的教导。
③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
当孩子因为兴趣影响学习成绩时,爸爸妈妈大多会粗暴地制止,但往往适得其反。要是爸爸妈妈先不动声色地观察孩子的兴趣,了解情况,譬如和孩子一起议论他们心里崇拜的偶像等,然后再做适当的提醒,做到有的放矢,当利害关系一目了然的时候,孩子也就能够接受劝告了。
其实每个孩子都愿意和爸爸妈妈融洽相处,都想得到爸爸妈妈的理解和尊重。
④艺术地批评。
有些爸爸妈妈看到孩子犯错误就一味地批评,这样就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而使其产生逆反心理。要是爸爸妈妈先对孩子的优点给予肯定和表扬,再指出不足和错误之处,孩子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就乐意接受。
⑤循循善诱。
有些问题,如早恋,爸爸妈妈应对孩子进行有情、有理、有据的说服、劝导,尊重孩子的感情和人格,让孩子自己去思考问题。同时,用具体事例改变孩子幼稚的理想化思维,用自己的冷静、理智换取孩子明智的选择。

14 April 2012

家庭教育的七个要领

http://www.kanzhongguo.com/news/12/04/14/448017.html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个“斗智斗勇”的帖子《和青春期作战》,此作战系列已经写成“战1”到“战4”四部曲,内容主要是记述了一个乖巧的女儿进入青春期后的种种表现,如半夜偷看爱情小说、不愿与父母沟通、开展“地下党”工作等。这可让父母伤透了脑筋,不过发帖的妈妈在每次的“战斗”与“侦查”中摸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对策。
继前段时间蹿红网络的《斗妈大全》后,这又出了个“斗女法宝”,真是热闹。但是心理专家表示:其实,这位妈妈的教育方法并不是最好的,“打”、“压”、“吓”或许可以一时驯服孩子,但是会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如果累积到一定程度,导致逆反心理,那样会更加难以管理,是家长不负责任的表现。家庭教育中不应该是“斗”与“被斗”的关系,而是应该把握正确的要领。
心理专家提示正确家庭教育的7大要领:
1、抱着尊重和体谅的心情去对待孩
尊重就是把孩子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在成人之下,受成人支配的。给予孩子足够的尊重,就要满足孩子这种对独立的需求。当孩子做事情出差错或者不够完满的时候,成人能接纳他,体谅他。如果我们不体谅孩子,一看孩子做得不好,不如意,就上手替代,孩子就会觉得自己不行,渐渐失去信心。大人还要试图去了解孩子,孩子每一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明天的能力和今天的能力就不一样,所以我们要抱着谦卑的态度去认识孩子,了解孩子。
2、常和孩子一起工作或游戏
家长每天要分配一些时间和孩子一起玩。在和孩子一起工作或玩耍时,要用正确的语言,文明礼貌的语言和孩子多交谈,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用语习惯。通过与孩子一起玩耍、游戏,能了解到孩子的性格、脾气以及能力的成长。而孩子也能感受到父母对他的关注和爱。这对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与孩子的快乐成长都是很重要的。
3、和孩子建立弹性的亲子关系
成人要追随孩子的发展成长。孩子逐渐走向独立,成人对孩子就不必事事帮他。不要过于啰嗦,要看到孩子的能力和成长。要做到有弹性的亲子关系,就是家长了解孩子能力的发展,对孩子能做的事情能放手让孩子去做,只是在孩子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才去帮助他。这样成人和孩子双方都能在一种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4、注重树立孩子的自信心
自信心对孩子来说非常重要,有了自信心,孩子的自发性和独立性才能得到发展。怎么去让孩子生长自信心呢?家长对孩子的态度应该是鼓励的、肯定的。不要总是说孩子这不对,那不好。这些贬义的用语对孩子自信心的树立都是不利的。 孩子做事情,即使做不好,也要肯定孩子做事的良好愿望。
5、给孩子独立做事的机会
孩子愿意模仿成人,成人要给孩子独立做事的机会。孩子做事慢,时间观念差,我们就要耐心,给他足够的时间。孩子是愿意做事的,有时听见成人老说“磨磨蹭蹭”,实际上这是因为孩子工作和成人工作的目的不一样。成人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结果,因此会尽快地完成工作。孩子工作的目的则是为了享受过程,积累这些新的经验。所以孩子做事会比较慢,成人觉得孩子磨蹭,其实他是在体验这个过程。要给孩子提供足够的时间、空间、材料和耐心,让孩子有独立做事的机会。只有通过孩子独立做事,孩子才能成长。
6、让孩子从小过有规律的生活
给孩子提供的环境应该是有秩序的,而不是凌乱的环境。要给孩子订立一些家庭中生活的规则。比如吃饭应该到哪里去,喝水到哪里去,大小便如何进行,玩儿到哪个区域。哪个房间是游戏的房间,哪些东西是可以动,哪些东西是不能动的等等。这样孩子的生活就有了可遵循的规律,同时也养成了孩子的秩序感和纪律性。
7、给孩子创造与同龄儿童接触的机会
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接触的都是成人,他需要和同龄孩子接触、游戏。在庭院中、在休闲时、在游乐场中,我们都要让孩子去接触与他年龄相近的孩子,发展社交能力,知道如何与他人相交往,避免在一个封闭的家庭环境中,失去交往的机会与乐趣。

01 April 2012

Story of Appreciation


27 March 2012

犹太亿万富豪母亲:如何将子女培养成富豪

http://kids.163.com/12/0323/18/7TA5HVOQ002941PB.html


沙拉·伊麦斯,一名生长在中国的外国人,经历过革命与战火,经历过财富与贫穷,现在,她是以色列一家钻石公司驻中国首席代表。她说,自己最骄傲的身份,是一名犹太母亲。
网易教育论坛讯 孩子在家里吃个饭,你还要找他收费?你就是传说中的“虎妈”?
——不是,我不是“虎妈”,“虎妈”的教育方式可圈可点,但是,过于严厉的教育手段容易让孩子失去自信心。
如果你一直在中国,孩子高考(微博)时会不会也去送考,还满心忐忑?
——肯定是的。其实,孩子们都满了18岁,早应该独立了。
爱、智慧、勇敢,哪一个最重要?
——智慧。人如果没有智慧,又怎么会懂得爱?有了智慧,才懂得爱是什么,怎么爱,有了爱,人才会变得勇敢。
答问者,名叫沙拉·伊麦斯,一名生长在中国的外国人,经历过革命与战火,经历过财富与贫穷,现在,她是以色列一家钻石公司驻中国首席代表。但她说,自己最骄傲的身份,是一名犹太母亲。
她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都在30岁以前拥有了亿万资产,最小的女儿“学会了优雅的生活”,即将来北京一所大学留学。
A 当场“斥责”听众
湖南展览馆潇湘书市,一对母子走进会场,母亲手里捧着一本刚买的新书,儿子抱着一个ipad。
会场很大,大部分区域都是展售区,陈列着各种畅销书,预留的演讲区相对狭窄,但早已挤满了听众。作为促销手段,书市常常邀请畅销书作者前来演讲,这个下午,沙拉正是演讲嘉宾。
“爱孩子是人类的本能,一旦被赋予了教育的因素,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只凭父母对孩子的满腔热爱是远远不够的。许多深陷在误区中的中国父母,正在送给孩子最可怕的礼物。”讲台上,沙拉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间或插入几句上海话。
棕色的头发和眼睛、马裤、长马靴、蓝色套头围巾,61岁的沙拉浑身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神气。
突然,神气变成了严厉。
沙拉停下来,指着讲台下那个抱着ipad玩游戏的男孩:在以色列,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可能拥有这种东西的,也不会允许一直这样近距离地玩,这样眼睛会坏掉的。听众纷纷侧目,男孩母亲的脸一下子红了。
这一幕,很契合沙拉当天的演讲主题:特别狠心特别爱。
或许,正是这种“特别”,让沙拉跨越两个国度,培育两子一女:以华、辉辉、妹妹。以华、辉辉都是钻石商人,都在30岁之前成了富豪,妹妹服完兵役后,即将结束旅行,进入大学。
“我不想仅仅因为自己培育出亿万富豪,就炫耀自己的育儿经。我曾也是一位中国母亲,也曾被犹太母亲批评,所以,今天我更能理解中国母亲的心情。”沙拉说。
1930年代,在犹太民族遭受劫难的时候,沙拉的父亲立维·伊麦斯辗转流亡到“东方诺亚方舟”上海。
1950年,沙拉出生。虽然母亲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但是,在父亲的庇护下,沙拉还是度过了幸福的童年,直到12岁,父亲去世。
其后,沙拉和大多数类似家庭的同龄人一样,艰难地生活。
和别人不同的是,她经历过三段失败的婚姻,生育有三个子女。
B 生孩子与养孩子
“我是一个失败的妻子,但是,我不能让不幸的婚姻影响到孩子的成长,我要做一个成功的母亲。”如何让三个孩子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健康成长,是沙拉面临的最重要、最棘手的问题。
1992年,中以建交。这对沙拉来说是一个机会。她本身就是以色列血统,而“犹太人教育”又享誉世界,于是,她带着三个孩子,到了以色列特拉维夫。
当时,以色列战事频仍,特拉维夫地处北方边界,更是硝烟弥漫。沙拉说,当时自己带着孩子去看被炸弹摧毁的街道,还告诉他们:如果战争让你活下来,你就必定是一个勇敢和成功的人。幸运的是,战争过去了,他们活了下来。
移民以色列时,沙拉42岁,以华14岁、辉辉13岁、妹妹3岁。由于刚刚离开中国,住在特拉维夫的沙拉一家表现出了许多“中国化特征”。
比如,孩子们不用叠被、不用烧水、不用做饭。每天,孩子们放下书包就坐到了书桌前,不管多么忙、多么累,沙拉都不会让孩子动一下手。和多数中国父母一样,沙拉唯一的希望就是孩子们能考上大学。
为了赚钱养活孩子,沙拉在路边摆了个小摊,经营着自己在上海学到的绝技——包春卷。她每天送孩子们去学校读书,自己上街卖春卷,在孩子们放学前把饭做好,把房间整理好。
直到有一天,邻居大婶看不过去了,跑过来指责沙拉:生孩子是谁都会的事情,养孩子是另外一回事。
“邻居太太告诉我,犹太家庭没有免费的食物和照顾,任何东西都是有价格的,每个孩子都必须学会赚钱,才能获得自己需要的一切。这样的教育手段看上去比较残酷,但我还是决定,改变他们,培养他们。”
C “劳动伦理学”
沙拉在家里建立了一项新制度——有偿生活制,家里所有东西都不再无偿使用,包括餐食和服务。
在家里吃一顿饭,每个孩子都需要支付100新阿高洛(NewAgorot,以色列货币单位,100 New Agorot约人民币2元),请母亲洗一次衣服,孩子需要支付50新阿高洛。
在收取费用的同时,沙拉也给孩子们提供赚钱的机会。比如有一次,她以每个30新阿高洛的价格批发给每个孩子20个春卷,让他们自行出售,利润可自行支配。
放学回来后,3个孩子卖春卷的方式截然不同:
以华在学校举办了一场“带你走进中国”讲座,他自己主讲中国见闻,并把春卷分成小块供听众品尝,但是,每个人都需要支付10新阿高洛购买入场券。这场演讲,他接待了200名听众,收入2000新阿高洛,除去上缴给学校的场地费和支付给母亲的成本费,他赚了900新阿高洛。
辉辉选择了批发出售。他以每个40新阿高洛的价格,将春卷全部卖给了学校餐厅。除去成本,他赚了200新阿高洛,还与餐厅达成了一个供货协议:每天向餐厅提供100个春卷。
妹妹选择了传统的零售,她每个春卷卖50新阿高洛,赚了400新阿高洛。
沙拉没有想到的是,孩子们都成了精明的犹太商人。
三个孩子曾经分别给了沙拉一个许诺:车钥匙、别墅钥匙、首饰盒钥匙。现在,沙拉说,自己已经收到了车钥匙和别墅钥匙。
“有人说,犹太人天生是商人,你的这种有偿生活制度,是不是只能培养商人?”记者问。
“绝对不是。与父母共同奋斗、为家庭分担责任的孩子,才是具有完全人格的孩子。他会成为一个人格健全的人,不管在哪里做什么,都能做好。有偿生活的目的,不是催促孩子赚钱,而是让他们懂得‘劳动伦理学’,调动他们的生存积极性,帮他们树立生活理想,培养他们的责任感。”沙拉说。
D 子宫图和篝火图
在沙拉看来,不少中国家庭的教育走入了三大误区:娇宠溺爱,过多关注;偏重智育,以分数衡量孩子的成功;以智代德,忽视对独生子女的道德培养。“不少中国家长,总是把孩子看做是自己的财产,而西方的家长,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把他们看成是自由独立的个人;不少中国家庭的家庭教育,都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而西方的家庭,更强调培养孩子独立生活能力。”
犹太人会要求孩子考高分吗?
——不会,在中国,很多孩子考上大学就不会再努力学习了。在以色列,孩子们的中小学非常轻松,满18岁后不是去上大学,而是去服兵役,培养社会责任感。
犹太人会给孩子最好的物质条件吗?
——不会。以色列绝大多数孩子不会去玩手机和电脑,他们玩跳绳,他们拥有童年的快乐。
犹太人会“儿子穷养女儿富养”吗?
——中国不少家庭的“女儿富养”,是让她从小吃好的、穿名牌,长大不会受骗。以色列人的“女儿富养”,其实是素质教育的富养,培养她很好的手艺。犹太人的富家女一定会洗衣服、会做饭、会熨衣服、会带孩子,很耐心,懂得孩子在场时不跟丈夫争吵,儿女们不会看到父母吵架,只看到父母的拥抱。
沙拉用两幅图画形容中国、以色列父母对孩子的爱:
中国父母爱孩子的画面像一幅子宫图,当孩子走过幼年,父母在内心深处还设立“虚拟子宫”,这样最大的可能是让孩子产生依赖心理,形成一种虚假的“子宫安全感”,久而久之就被培养成平庸无能的人。以色列父母爱孩子的画面则像一幅篝火图,没有固定的模式,也算不上锦囊妙计。画面中,父母用篝火点燃孩子的人生和前程,遥望他们像一轮新的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子宫图与篝火图不矛盾,没有子宫般的爱,就没有温度,但是,不用篝火点燃这种爱,再多的温度都是没有理智的感情用事,都是缺乏智慧和艺术的爱。”沙拉说。
(本文来源:网易教育论坛 )

24 February 2012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s Definitions


Highway Traffic Act
R.S.O. 1990, CHAPTER H.8
Consolidation Period: From December 31, 2011 to the e-Laws currency date.
Note: March 31, 2012 has been named by proclamation as the day on which the amendments made by 2009, c. 33, Sched. 4, s. 3 (3), (4) come into force.
Last amendment: See Table of Public Statute Provisions Repealed Under Section 10.1 of the Legislation Act, 2006 – December 31, 2011.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s
Definitions, ss. 16-23.1
16.  (1)  In this section and in sections 17 to 23.1,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does not include,
(a)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other than a bus, having a gross weight or registered gross weight of not more than 4,500 kilograms, an ambulance, a fire apparatus, a hearse, a casket wagon, a mobile crane, a motor home or a vehicle commonly known as a tow truck,
(b)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leased for no longer than thirty days by an individual for the transportation of goods kept for that individual’s personal use or the gratuitous carriage of passengers,
(c)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operated under a permit and number plates issued under a regulation made under clause 7 (24) (g) or (h) that is not transporting passengers or goods,
(d)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operated under the authority of an In-Transit permit, and
(e) a bus that is used for personal purposes without compensation; (“véhicule utilitaire”)
“compensation” includes any rate, remuneration, reimbursement or reward of any kind paid, payable or promised, or received or demanded, directly or indirectly; (“rémunération”)
“CVOR certificate” means a Commercial Vehicle Operator’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issued under this Act; (“certificat d’immatriculation UVU”)
“goods” includes all classes of materials, wares and merchandise and livestock; (“biens”)
“operator” means the perso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operation of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including the conduct of the driver of, and the carriage of goods or passengers, if any, in, the vehicle or combination of vehicles; (“utilisateur”)
“safety record” means the safety record of an operator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fiche de sécurité”) R.S.O. 1990, c. H.8, s. 16 (1); 1994, c. 27, s. 138 (8); 1996, c. 33, s. 1; 2002, c. 18, Sched. P, s. 3 (1-3); 2009, c. 5, s. 5.

Penalty for driving unsafe vehicle



Highway Traffic Act
R.S.O. 1990, CHAPTER H.8
Consolidation Period: From December 31, 2011 to the e-Laws currency date.
Note: March 31, 2012 has been named by proclamation as the day on which the amendments made by 2009, c. 33, Sched. 4, s. 3 (3), (4) come into force.
Last amendment: See Table of Public Statute Provisions Repealed Under Section 10.1 of the Legislation Act, 2006 – December 31, 2011.


Penalty for driving unsafe vehicle
84.  (1)  No person shall drive or operate or permit the driving or operation upon a highway of a vehicle, a street car or vehicles that in combination are in a dangerous or unsafe condition. R.S.O. 1990, c. H.8, s. 84; 2009, c. 33, Sched. 26, s. 3 (9).
Vehicle with critical defect deemed unsafe
(1.1)  If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or trailer has one or more critical defect, as prescribed by regulation, it shall be deemed to be in a dangerous or unsafe condition. 1997, c. 12, s. 11; 2009, c. 33, Sched. 26, s. 3 (10).
Penalty
(2)  Every person who contravenes this section is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if the offence was committed by means of a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within the meaning of subsection 16 (1), on conviction is liable to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400 and not more than $20,000. 1996, c. 20, s. 19.